术后处理不当,好好的脊柱手术变成了脊髓损
2021-9-27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次术后处理不当,好好的脊柱手术变成了脊髓损
脊柱手术具有损伤脊髓的风险,术中应当谨慎操作并密切监测,术后应当严密观察,一旦出现脊髓损伤症状,应当及时分析原因并妥善处理,以期最大限度减少患者伤残的可能或程度,否则医方存在相应的过错。
医院确诊为先天性脊柱侧凸畸形。年11月11日,甲医院为赵某行胸腰椎后路截骨矫形植骨融合内固定术,年11月18日,甲医院为赵某行胸腰椎后路截骨矫形植骨融合内固定术。年11月19日,赵某术区疼痛,双下肢活动障碍,双下肢肌力0级。甲医院的主任医师查看赵某后表示,患者双下肢感觉、运动障碍,考虑为术中矫形时对脊髓牵拉刺激,可尽早予高压氧治疗。
此后,医院住院康复治疗,临床诊断为:1.脊髓损伤;2.脊柱侧弯(术后)。功能诊断为:双下肢运动感觉障碍;神经源性膀胱;神经源性肠道功能障碍。
一审中,经赵某申请、甲医院同意,依法委托A司法鉴定所进行医疗损害鉴定,鉴定意见载:医方对脊柱严重畸形的患者进行矫正手术,其易发生严重的并发症是神经损伤并导致瘫痪,应予以高度重视和确切的技术措施和严密观察来加以防范并及时发现处理。就医方所提供的书面证据和影像学资料,无法排除是因为术中对马尾神经的牵拉刺激损害以及术区术后血肿形成压迫所致。医方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瘫痪并迅速作出正确判断与果断处置,错过对神经损害最佳处理时机而致神经功能恢复不佳,存在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存在一定过错。为同等因素,参与度为41%-60%。赵某构成一级伤残,终生大部分护理依赖。
一审二审均采信鉴定意见,医院承担60%赔偿责任。
手术不是治疗的全部,再完美的手术操作也仅是治疗的一部分,如果围手术期处理不当,特别是术后未能及时、妥善处理手术并发症,将可能导致手术效果大打折扣,甚至将手术完全变成的医源性损伤。
本案,赵某术后出现脊髓损伤症状,如果医方及时分析可能的原因,并予以合理检查,可能发现真正的病因,若能进一步妥善处理,赵某可能不至于遭致如此严重的伤残损害。医方的过分消极,以致一再贻误发现、处理脊髓损伤的时机,导致本可能避免的损害结果无可救药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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