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损伤患者的步行功能恢复预测

2017-2-6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

1,脊髓损伤程度的ASIA分级

A级--完全性损伤--S4-S5无感觉,运动功能,无骶残留;

B级--不完全性损伤--损伤平面以下包括S4.S5保留感觉,但无运动;

C级--不完全性损伤--损伤平面以下保留运动功能,且至少一半以上的关键肌肌力小于3级;

D级--不完全性损伤--损伤平面以下保留运动功能,且至少一半的关键肌肌力大于或等于3级;

E级--正常--运动与感觉均正常。

2,损伤平面与功能恢复的关系

(1)治疗性步行:T6-T12损伤患者,需佩戴截瘫支具借助双腋拐短暂步行;

(2)家庭性步行:L1-L3损伤,可在室内行走,但行走距离不能达到m;

(3)社区性步行:L4及以下损伤,可穿戴AFO,能上下楼梯,能独立进行日常生活活动,能连续行走m以上。

3,矫形器的应用

佩戴合适的下肢矫形器对于脊髓损伤患者重新站立行走极为重要。但是矫形器的应用对于脊髓损伤患者也具有一定的要求:

3.1,患者的心理状况: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的恢复欲望、明确康复目标、主动配合相关训练,是患者成功装配步行矫形器的关键。3.2,脊髓损伤平面:胸腰段损伤患者由于臀大肌、髂腰肌均无功能,无法控制骨盆,躯干不能直立,对这类患者可使用RGO、ARGO或Walkabout帮助患者进行实用性步行。至于步行矫形器应用的平面,不同的文献有不同的报道,如Walkabout有应用于T10以下、T9以下,也有应用于T8~T12;RGO、ARGO有应用于T4以下、T6~L1,也有应用于T1~L1的报道,还有C6A型脊髓损伤患者成功应用RGO达到治疗性步行的报道。虽然对于RGO、ARGO应用平面众说纷纭,但T6以上的高位胸髓损伤患者应慎重,必须结合患者的年龄、体型,上肢的力量、躯干的控制能力及腹肌的力量等因素综合考虑。3.3,脊柱稳定性:脊柱稳定性是应用步行矫形器的关键。创伤后脊柱的稳定受到破坏,在应用步行矫形器之前需要进行影像学检查,评定脊柱稳定性,对治疗后可能仍存在脊柱不稳定者应采取相应措施或应用必要的外固定,否则不能应用步行矫形器。

Reference:1,《步行矫形器在脊髓损伤患者康复中的应用》

2,《康复医学与治疗技术》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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