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医方推拿治疗措施不当造成患者脊

2016-12-13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

患者林某某,男,年7月生,因自觉腰部不适于年12月25日自行医院门诊推拿科就诊,当事医生为其进行了推拿,患者自诉在推拿过程中,感到腹部以下疼痛加剧,两腿麻木。医生予对症处理后留院观察,后因“间歇性腰痛一月伴发双下肢麻木不能活动”于年12月27日收入外科病房。专科检查情况:会阴部感觉疼痛稍迟钝,双下肢痛觉减退尤以足踝以下至足尖为显,双下肢肌力为Ⅲ级,踝关节不能背屈,足趾不能背屈。查CT提示:L3-S1椎间盘膨出,腰椎退行性变。初步诊断:1、腰椎间盘突出,2、腰骶部马尾损伤。入院后经过脱水、营养神经等处理,认为存在手术指征,经进一步检查MRI后结果与CT相符,患者家属要求转外院手术治疗。

年1月4日,患者林某某医院行手术治疗。后于年5月23医院,再次行手术治疗。目前患者林某某仍遗留截瘫。

1.医疗损害鉴定

原告林某某患有高位(腰2-3)椎间盘突出,该诊断明确。由于医院推拿科医生该病认识不足,以致选择治疗方法不当,导致脊髓神经(包括马尾神经)受压加重导致截瘫,存在医疗过错。

原告林某某收入外科病房后,医院采取脱水等治疗,而未及时施以有效手术减压,延误早期治疗的最佳时机,也存在医疗过错。

鉴定意见:医院对原告林某某的截瘫承担主要医疗责任。

2.法院判决

法院判医院赔偿原告林某某人身损害赔偿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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