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嫌公交太吵捅司机三刀满车是血行凶者被

2017-7-30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

5月2日消息,可怕!男子嫌公交太吵捅司机,连捅3刀一车都是血。公交司机和乘客之间,是不应该有什么仇怨的,但偏偏有一男子,因为嫌弃公交车太吵,竟丧心病狂的用刀捅司机,这可把公交车上的其他乘客给吓坏了,当时整个公交车上全都是血,格外吓人,到底这起男子嫌弃公交太吵捅司机事件是怎么回事呢?

  5月1日下午1点多,泉州惠安县一公交车司机行车至涂寨镇时,与一骑车男子发生纠纷,不料,骑车男子随后竟持刀将司机捅伤。事发后,行凶男子被警方当场控制。

  据了解,事发地点位于惠安11路公交车涂寨镇公交终点站附近。受伤的公交司机姓曾,现年28岁。

  事发后,涂寨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砸公交车的玻璃,公交车司机已被人捅伤,车上、身上满是鲜血。

  据事发地周边目击者称,行凶男子是涂寨村的郑某,当时他骑着电动车,行驶在公交车旁边,公交车司机按了一下喇叭提醒对方。疑是嫌喇叭声太吵,郑某先是把公交车的前挡风玻璃砸出个蜘蛛网,随后拿刀连捅了司机三刀。

故意伤害罪如何判刑?根据刑法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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